作为一家成熟的内地量化投资机构国际化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,公司计划在香港设立资产管理平台,重点开展量化投资策略相关业务,并在取得必要监管批准后,为外部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。
现诚聘一位已获香港证监会(SFC)批准担任第9类受规管洁动负责人员(Responsible Officer,RO)的资深专业人士,负责推动香港平台筹建、牌照申请、监管治理及运营体系建设,并在获得相应批准后承担实质性的RO监督职责。
主要职责
1.平台筹建与牌照申请:牵头推进香港实体筹建及第9类牌照申请,协调SFC、法律顾问及其他外部专业服务机构,推动相关工作落地。
2.治理体系与内部控制:建立并完善香港平台的公司治理架构、内部控制机制、管理制度及运营流程。
3.运营体系建设:协调基金设立、运营基础设施、外部服务商及跨部门工作事项,推动平台具备实际运营能力。
4.跨境协同:建立香港实体与内地集团之间有效的跨境协作机制,协调相关业务、运营及管理事项。
5.持续监管与治理:统筹日常监管及治理事项,建立重大问题的升级、跟进与整改机制,确保相关管理安排持续有效运行。
6.RO职责:在取得相应监管批准后,依据适用要求及实际职责分工履行RO监督职责,确保具备履职所需的管理权限、资源及持续参与程度
任职要求
1.已获香港证监会批准担任第9类受规管活动负责人员(RO),具备相关资产管理业务监督经验。
2.具备香港资产管理、金融服务治理或相关领域的丰富工作经验,熟悉第9类受规管活动的监管框架。
3.具备牌照申请、监管沟通、业务治理、内部控制或受监管金融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实际经验。
4.具备较强的项目统筹、跨部门协作、利益相关方管理及跨境协调能力。
5.能够全职常驻香港,并对香港平台的建设及后续治理工作承担责任。
优先考虑
1.具备香港资产管理实体新设、牌照申请或持牌平台拓展经验。
2.曾在资产管理机构担任RO,并承担实际监管监督职责。
3.具有量化投资、系统化投资或另类投资相关行业经验。
4.熟悉基金运营、机构客户委托管理或跨境资产管理业务。
说明:候选人现有RO批准状态、适用范围及相关牌照条件须经核实。在新持牌法团担任RO,仍须按照适用监管要求办理申请并取得相应批准。该岗位要求承担实质性监督职责,并非名义任命。